第一條 健行科技大學網路全球衛星定位研究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昇研發能力,結合產官學研資源,促進技術整合,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為有效管理所設本中心之運作,特訂定「健行科技大學網路全球衛星定位研究中心組織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一、配合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進行北台灣e - GPS之資料計算及傳輸。
二、推動e-GPS相關技術之研究。
三、與政府相關單位及民間廠商進行產學合作。
四、舉辦e-GPS學術研究及應用研討會議。
五、設計完善之衛星定位相關課程,支援相關系所之教學研究與服務。
第三條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,由校長聘請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兼任,任期二年得連任,綜理中心業務。
第四條 本中心得聘本校專任教師若干人,擔任執行長、執行秘書及研究人員。
第五條 本中心得依業務之性質或需要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、專(兼)任研究助理、其他相關人員(含行政助理、臨時人員、工讀生) 若干人等處理各項事務。
第六條 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,置委員五至七人,由校長聘請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及專家擔任。諮詢委員會審議本中心研究與發展方向,不定期召開會議。
第七條 本設置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,並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